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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教育部

时间:2016-03-27 21:15:48来源:本站编辑 作者:本站编辑阅读:

规章制度:

一.规范各项活动的策划和总结归纳。每个活动无论大小,都必须提前有策划,事后有总结。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活动,策划要提前一周叫到办公室,若是单个部门举办的小活动,策划要至少提前三天交到办公室,若活动结束之后的三天内都要交上活动总结和活动档案,总结在此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、教训和不足之处以及成功和可吸取发扬之处。

规范例会制度,保证开例会发言。例会正常为一周一次(可根据具体的事情安排进行调整)。例会除进行事务的安排以外,增设个部门发言人,发言内容可以为近期本部门的工作状况、发现自己或其他部门在办活动中的问题、对团总支学生会的想法或意见,或对老师、主席团以及团员每位学员的意见和建议等等。发言情况有办公之专门统计,每月底汇总,每个月每个部门必须发言一次,发言情况参与到各部门考评中。

二.正式实施星级考评制度。星级考评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各部日常工作是否到位,活动开展是否成功有效而富有新意,日常签到是否及时,策划和总结交纳是否及时以及各部负责人和部员的个人表现情况等。

三.实行针对性对个人的考评。每部门根据本部情况设立考评机制,设立专门记录本,记录本部干事工作情况;在每次活动结束和学期结束之后,以记录为凭,评出先进工作者和和积极分子。

心理部职责:

对心理有困惑的同学进行开导,帮助其走出心理困境,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工作。

部门职责:

1、心理健康活动:按时组织心理拓展活动,举行心理健康主题班会,每月定期收心理健康班级月报表,及时了解同学们的心理健康状态。

2、负责心理情景剧:负责下学期心理情景剧的开展,确定开展时间、参与人员、奖金发放、剧务安排等事物。

3、内部常规事宜:部门内部活动策划与活动总结的编辑与整理,以及签到和值日等日常工作。